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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高空抛物一人抛物全楼“背锅”?以后这种情况可能会减少 民法典:事发后公安机关应及时查清责任人

南国都市报 2020-06-05 08:50

避雷针从天而降,插穿轿车。(市民供图)扫码看视频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4日讯(记者王天宇陈栋)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近期,高空抛物、坠物伤人事件在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头顶安全”问题再度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事实上,在海口,也时有发生高空抛物事件。

对此,今年全国两会审议通过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进一步规定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明确物管机构需履行防范义务、公安等机关负有调查义务等。

现象

海口12345今年以来

接到高空坠物投诉超15起

高空抛物,威胁着人民群众的“头顶上的安全”。在海口,高空抛物现象时有发生。去年,海口万达骏豪仕家小区居民楼上一扇窗户掉落,砸中正在楼下玩耍的一名5岁女童,致不幸身亡。海口市秀英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害人家属获赔各项损失合计78万余元。

6月3日,记者在海口12345政府服务热线网站检索发现,今年以来,关于高空坠物的投诉超过15起。

事件

一根避雷针从天降

插穿轿车前挡风玻璃

在海口椰博路滨江帝景小区一期,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5月10日下午,该小区发生高空坠物事件,当时她带3岁半的孙子在楼下玩耍,所幸没有被坠物砸中。

“那天下午海口突然乌云密布,刮起大风。不久后,一根避雷针从天而降,插穿停放在10栋居民楼下的一辆小轿车。”张女士说,此事被业主拍照发到业主微信群后,大家都炸开了锅,照片中车辆前挡风玻璃被一根疑似钢管的物品插穿。“幸好没有砸中人,如果当时有人在车里面或者碰巧有路人经过,后果不堪设想。”张女士说,现在,她每次出门都心惊胆战,生怕再有东西坠落。

家住海口海甸岛的张先生曾被一把从高处掉落的扫把砸中,虽然无大碍,但此事令他非常气愤。“幸好扫把是从低楼层掉落,后来邻居也道歉了,称因打扫卫生时不小心将扫把碰落的。”张先生说。

近日,龙华区椰海雅苑小区有业主向记者反映,该小区也经常发生高空坠物事件,小到烟头、纸巾,大到窗户框架,甚至还有菜刀。“虽然没砸到人,可一旦出事就追悔莫及了。”一业主说。

物业

想安装高清监控监管

费用由谁来出?

高空坠物既危害到小区业主的安全,也困扰着物业公司。

“上个月,小区A栋有户人家的窗户坠落,但没有一户业主出来认领。”椰海雅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实上,高空坠物现象在该小区时有发生,有人甚至从楼上扔粪便,物业防不胜防。而且每次事发后,往往找不到抛物者。

“物业经常在业主微信群里发布禁止高空坠物的提示,并时不时登门告知高空坠物的危害,在每个单元入口处张贴禁止高空坠物的提示语,但效果不明显。”该物业工作人员说,物业也曾想安装高清监控视频,监督高空坠物的情况,但高额的安装费用由谁来出,又成了难题。

此外,高登西街朱云公寓的物业经理张先生表示,物业很重视高空坠物的现象,也都时常提醒广大业主不要高空抛物,跟业主们说明高空抛物的危害,并普及相关法律条例,但有时个别业主并不自觉。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多数小区为杜绝高空抛物,挂起“禁止高空抛物”的宣传标语,想让“不能高空抛物”的观念深入人心。不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拒绝高空抛物,广大业主应该自觉,这些意外完全可以避免。

海大法学院教授解读民法典

法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亮点1

公安部门查清责任人

破解“连坐”难题

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石冠彬介绍,很多人可能没有意识到,从高楼层往下丢一个鸡蛋的杀伤力,这次民法典明确了公安机关要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这是好事。石冠彬说,以前发生高空抛物行为导致他人损害的,找不到具体侵权人,小区整栋楼的业主都要承担责任,诚然除了侵权人外,其他业主都是无辜的。如今,运用现在的技侦手段,综合指纹等各方面的证据,其实大部分案件是可以查清的,可破解“连坐”难题。

石冠彬认为,公安部门对高空抛物必须进行调查,是把高空抛物的刑事性质恢复原状,从刑法理论上来讲,只要是故意抛物,那就构成故意犯罪,至于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损害财务罪,取决于砸中了什么。

亮点2

物业也作为责任主体

督促采取安全设施

针对高空抛物,民法典中也将物业也作为一个责任主体。石冠彬认为,这是一个进步的表现,可以督促物业公司在服务业主时采取更多的安全保障设施。石冠彬告诉记者,有专家提出,物业没有装设监控设备,业主被高空坠物砸伤,物业是否要承担所谓的安保责任?

现实中,一些小区为了确认高空抛物的侵权人,物业公司安装摄像头360°无死角对准小区的各楼层的住户,据说效果显著。“如果所有的小区,物业公司都装上这种高清摄像头,社会的治理成本会高到什么程度?同时,对于隐私权的侵犯可能也会更加严重,意味着家家户户以后每天都要拉上窗帘。”石冠彬说。

“未来,小区发生高空抛物,物业公司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公安机关调查。”石冠彬提醒,他相信随着民法典的普及,以及公安部门的及时介入,以后高空抛物现象一定会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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