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活动 抢劫他人钱财 海口美兰法院公开审理赵某等9人涉恶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2月至2019年4月期间,以被告人赵某为首,被告人赵某红、林某敏、孙某月、孙某钊、徐某、孙某存、曹某海及颜某豹(另案处理)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招募、雇佣、纠集多名卖淫女,通过发放招嫖小卡片、与被告人邢某叶合作等方式,在海口市美兰区的某都宾馆、某金酒店、某达酒店等地点进行卖淫活动。同时还以暴力、威胁的方式抢劫同在上述酒店进行卖淫活动的非赵某团伙的其他卖淫女的财物,并以暴力威胁、财物拉拢上述酒店工作人员等方式,将酒店作为“场子”,长时间大肆进行卖淫活动,获取非法利益,干扰酒店正常经营,对酒店住客人身、财产造成危害。
由于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恶劣,审判长王某与主审法官李某某在庭前认真审查证据材料,并与合议庭的其他成员共同研究分析案情,明确庭审重点,拟定庭审提纲;在庭审中,合议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精准把握庭审节奏,正确引导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庭审质证和法庭辩论,充分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因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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