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他人电动车钥匙未拔 男子“顺手牵羊”被判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7日讯(记者王天宇)海口一男子见电动车钥匙未拔,便“顺手牵羊”将电动车盗走。近日,该男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刑并罚款。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2月7日15时许,被告人王某在海口市欧典橱柜店外看到他人停放的红色台铃牌电动车钥匙忘了拔走,遂将电动车启动开到琼山区南北水果市场出租屋处藏匿。后将电动车车牌拆下丢弃。2019年12月16日15时许,公安民警将被告人王某抓获归案,后将电动车缴获发还给被害人。
海口市美兰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31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对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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