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里趁人熟睡盗窃财物 毛某被海口美兰法院判刑
本报讯(记者何海东通讯员王倩)毛某在海口市美兰区某网吧偷走他人背包,并将包内物品变卖获利180元。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以盗窃罪判处毛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2018年8月15日6时许,毛某在海口市美兰区某网吧趁被害人许某睡着,将其放置一旁的黑色男式背包偷走后逃离。包内有笔记本电脑1台和华为手机1部。毛某于当日将所盗窃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分别变卖共获得180元后,用于上网挥霍一空。2018年8月21日凌晨,公安民警在海口某网吧抓获毛某,追回被盗笔记本电脑。破案后,缴获被盗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已发还被害人。
经鉴定,被盗的华硕笔记本电脑价值1375元,华为手机价值853元。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毛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毛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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