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八旬夫妇状告儿子要支付赡养费 还要常回家看看儿子:父母退休金每月万余元还要赡养费?法院判决:支付赡养费保姆费,每年至少看望父母一次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9日讯(记者王天宇通讯员毛雨佳蔡莉)父母都有养老金,儿子还要支付赡养费吗?父母和女儿一起生活,儿子还要经常看望吗?近期,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海口八旬老人陈光坤、张月娥夫妇诉儿子陈小壮赡养纠纷案,最后判决儿子陈小壮每月支付赡养费2000元和保姆费1000元,每年至少看望一次父母。
生病不来看望,没给过一分钱
八旬夫妻状告儿子
据了解,居住在海口市龙华区的陈光坤现年87岁、妻子张月娥现年85岁,育有一子一女。夫妇俩原在内地工作并退休,儿子陈小壮成年后一直在北京工作生活,女儿陈慧慧在海口工作生活。2003年,陈老夫妇将内地的房子转让后,到女儿陈慧慧家居住至今。
陈老夫妇称,他们年事已高,还患有多项老年疾病需要有人随时照顾,女儿既要工作又要照顾老人,忙不过来,专门请保姆照顾二老日常生活。
“儿子结婚后,没有带儿媳回家见过一次家长。”陈光坤说,妻子张月娥2017年心血管疾病住院治疗,2018年摔倒骨折卧床数月不起,生病住院期间,儿子儿媳一次都没有回来看望过,也没有给过一分钱的赡养费。
气愤之下,陈老夫妇一纸诉状将儿子陈小壮、女儿陈慧慧告上法庭,要求儿子陈小壮承担每月赡养费2000元和保姆费1000元;儿子每年至少看望一次父母,父母生病时应前往医院照料护理并承担医药费;儿子女儿各预付一半的墓地费用,4万元。
儿子被判支付赡养费保姆费
每年至少看望父母一次
2019年5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陈小壮辩称,父母每月的退休金加起来有一万多元,并不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况,没有理由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陈小壮表示,偶尔的重要节日中秋节、春节、父亲八十大寿都曾回家看望,平时也有发微信关心问候,并当庭提交了照片、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
陈慧慧辩称,哥哥陈小壮与自己的前夫有钱款纠纷,关系一直不太融洽。希望法院依法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本案中陈老夫妇年事已高且身患多项老年疾病,行动相当不便,需要子女随时照料日常生活起居。陈老夫妇离开内地到海口与女儿陈慧慧共同生活,主要由陈慧慧照料生活,陈小壮因工作在北京,对二人少有照顾,偶尔重要节日与二老相聚,对两位老人没有完全尽到作为儿子的赡养和陪伴义务,为此陈老夫妇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有理,法院予以支持。
此外,陈老夫妇确实已年迈体衰,需要子女或请保姆在身边进行照料,请保姆照料的费用应属日常必要支出,陈小壮经济条件尚好,在不能给予父母日常陪伴的情况下,其父母要求给予一定的赡养费用进行补偿和支付一定的保姆费用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对此,法院依法判决,陈小壮每月5日之前向父母陈光坤、张月娥支付赡养费用每月2000元和保姆费用1000元;陈小壮每年应至少一次到原告住所地看望父母或者接到其家居住;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主审法官表示,目前社会上出现空巢老人的情形越来越多,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空巢老人在经济上并没有存在太多的困难,但他们往往更需要孩子的探视和关心,年轻人更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释法明理
有一种赡养义务叫“常回家看看”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赡养义务是一项法定义务,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孝经》有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敬父母不仅仅是指物质上的供给和赡养,它是人心和人情的体现,还需要精神上对父母的真诚的爱。现在社会的老人基本都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更多地需要的是精神上的陪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常回家看看”让老年人安度晚年,享受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据中新网)
相似案例
月入5000元还要赡养费?八旬老父将子女告上法庭
“父亲每月有5000多元的退休金,根本就花不完,法院为什么还要判我们给他支付赡养费?”
大庆市82岁的秦玉东有二子一女,每月的退休工资5000多元,老伴儿去世后,与女儿秦阳生活在一起,后与大儿子秦光一起生活。2018年11月,秦玉东要求子女们每人每月给自己1200元赡养费。可三个子女认为,父亲的退休金足够生活费了,将来父亲生病时,三人可以均摊医药费,没有同意父亲的请求。秦玉东一气之下,将三个子女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每人每月支付1500元赡养费。
法院判决,三个子女自2019年2月份起,每人每月向秦玉东支付赡养费1000元。(据东北网)
八旬老太状告三个儿子只为要求“常回家看看”
家住台州市天台县的王老太今年83岁,早年丈夫去世后便没有再嫁,靠着微薄的收入,一个人把四个儿女拉扯长大。近日,原本应该乐享天年的她却把儿子告上了法庭。
据了解,王老太前年摔断骨折后留下了后遗症,去年10月又不幸再次骨折瘫痪在床,一直由其小女儿照顾。对此,三个在外地的儿子却不闻不问,老太太一怒之下将自己的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儿子除承担相应的护理费、生活费外,还恳请法庭判决三个儿子经常回家探望自己。接到案子后,承办法官来到老人女儿家中,瘫痪在床的王老太老泪纵横:“我知道自己的身体,熬不了多久了,我只是希望他们多来看看我!”
法院判决三个儿子每人每六个月至少回家探望母亲一次,以给持续的温暖关爱。(据浙江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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