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海口南沙路杀人碎尸案 最后一名嫌疑人在安徽落网 最后凶手 逃亡17年 牵出案中案
记者畅凯文/图
17年前,南沙路发生一起碎尸案
2003年2月28日,海口市南沙路的某栋出租公寓楼内,管理人员在打扫房间时,在无人租住的301房间内发现了摊了一地的碎肉,散发着恶臭。
管理人员发现肉块上有类似人的毛发后立即报案,记者通过警方了解到,当时这一起案件震惊了海口市龙华公安分局,该局先后调集了40名精干警力对现场进行排查分析,最终不但确认这些碎肉是人肉,而且推断出了案发时间大约在两天之前。
经警方进一步调查,尸块所在的301房只是抛尸现场,杀人现场可能是401房,因为该房里还遗弃刀、锯以及人的骨头、衣物,墙上仍有血迹。经过调查,401房、402房为南沙路某火锅店老板王某兰所租。
一女子案发当天报警称
“老公”已经失踪好多天
经过警方调查,男子胡某钱与王某兰同居住在401房。而402房间则居住着王某兰的前夫陈某强、前夫的胞兄陈某伦以及两人各自的女友。
更为离奇的是,就在碎尸被发现的当天,王某兰也来到了当地派出所报案称,她的“老公”胡某钱已经失踪好些天了。而此时,原本来海口打工的陈某伦、陈某强等人突然去向不明。
根据这些线索,警方围绕着这一多角关系对可能涉案的各个人物进行了关系梳理,其中王某兰和陈某强均是重庆市人,育有一女,两人离婚后依然有来往。1998年,王某兰在海口开了一家火锅店,并于2002年结识了舞厅服务生胡某钱,两人很快便同居了。胡某钱也辞去了工作,日常生活开销均由王某兰提供。
2003年初,由于涉赌,生意失败的陈某伦、陈某强先后带着各自女友来到海口,投奔王某兰,王某兰收留了兄弟俩,至此一个奇葩关系网出现:王某兰和胡某钱住在401房,王某兰的前夫、胞弟及两人的女友住在402房,平时都在火锅店里吃饭,俨然一个“大家庭”。
一边是前夫,一边是现男友,这一奇葩的关系最终导致了矛盾的产生。王某兰提出要和胡某钱分手,胡某钱认为,分手可以,但必须要2万元分手费。
陈某伦知道胡某钱“分手要钱”的情况后,对胡某钱很反感。
一次醉酒后,胡某钱与陈某强兄弟俩打了起来。胡某钱身材高大且年轻力壮,三下五除二将两人打伤,陈某强、陈某伦扬言要报复,这也是随后胡某钱被杀的导火索。
报警女子系死者女友她伙同前夫杀了他
2003年2月25日晚
陈某伦动了杀机,他找到王某兰说,“胡某钱必须得死,你让他喝下安眠药就可以了。”王某兰表示同意。2月26日
陈某伦交给王某兰一个小玻璃瓶,装着安眠药。王某兰拿着药到401房交给胡某钱,谎称这是之前胡某钱托陈某伦买的口臭药。胡某钱一口吞下药水后躺在床上。
当晚,陈某强、陈某伦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铁锤、尖刀、钢锯等作案工具窜入401房,持铁锤砸胡某钱的头部,将胡某钱打死。随即,两人在现场肢解了胡某钱的尸体。
2月27日
两人将胡某钱的尸体切成碎块,放入马桶冲进下水道,余下的人骨和作案工具被分装在几个黑塑料袋中,放在401房的厨房,企图毁灭尸体。陈某强下楼时,发现三楼的楼道有血水,知道下水道被堵了,这也是随后,为什么在无人居住的301房发现了尸块的原因。
2月28日凌晨
眼看罪行就要败露,陈某伦与女友荣某平一起潜逃。
2月28日中午
陈某强也逃跑了。其后向警方投案自首。陈某伦逃到江苏省仪征市,荣某平通过其朋友给陈某伦安排住所,后被抓获。然而陈某伦却人间蒸发了。
9月18日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窝藏罪,判处荣某平有期徒刑8年。而陈某伦一逃就是17年。
抢劫越狱杀人碎尸一嫌犯潜逃17年落网
今年5月29日下午,安徽省蚌埠市工农路某小区附近,一名六旬男子准备出门遛弯,刚出现在门口便被蹲守的民警抓获。这个自称是“杨龙”的男子,名叫陈某伦,他就是海口南沙路恶性杀人碎尸案件最后一名凶手。逃亡17年的他终于为这起杀人碎尸案件画上了句号。
记者从安徽警方获悉,陈某伦身上还背负着另一起命案。根据安徽警方公开披露的信息,“我们在审讯过程中,发现20年前在重庆的一起失踪案也和他有关。”安徽省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合成作战室主任葛岩说,2000年10月,陈某强的女友罗某失踪,当地警方久寻无果。“陈某伦供述,他认为罗某在感情上背叛了陈某强,于2000年10月1日,将罗某骗至重庆市北碚区汽车站附近一处出租房内,将其杀害碎尸、抛尸嘉陵江。”另外,陈某伦还曾有抢劫、越狱等罪行。
等待陈某伦的将是法律的审判,然而正在服刑的王某兰,情况怎么样呢?
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王某兰因在狱中表现良好已经获得数次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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