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积压房地产土地确权登记征询异议通告
海资规[2020]7082号
根据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工作的决定》,现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述积压房地产土地确权登记申请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详见下表)。对公布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通告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并持有关证据到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华分局(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14楼)办理异议登记或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公布的权益无异议。联系电话:68512605。产权申请人:符业江。申请依据:(2020)琼0106执134号执行裁定书。土地坐落:龙华区金花路33号。申请土地面积:165.83平方米。土地权属证件:海南省海口市国土规划管理局关于市工业建设开发总公司第二期征地的批复(市国规[1989]406号)。项目名称:海口金盘工业开发区金花路金花高级住宅小区16号。原土地使用者:海南金盘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特此通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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