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名保洁工被拖欠3.48万工资 保洁公司:未收到剩余工程款,没钱发工资
实习记者林道亨记者罗晓宁文/图
保洁公司:甲方不肯支付工程款,公司没钱
昨日上午9点,记者来到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小区,见到了保洁公司负责人李先生。李先生表示,不是他不愿意支付工人工资,而是甲方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艺装饰”)在工程完工后,不肯支付工程款,所以公司没有钱支付工人剩余工资。
据了解,在开展清洁工作前,建艺装饰与保洁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委托保洁公司对建艺装饰所管理的大楼室内进行清洁,大楼共计57层两个单元:一单元3至30层(共28层)二单元3至31层(共29层),清洁单价按照1200元/层,共需支付工程款68400元,清洁工期为5月20日起至6月4日止。
由于一单元3至30层(共28层)已经完成清洁工作,建艺装饰便支付了33600元工程款给保洁公司,剩余的34800元将于6月4日验收完成后再支付。
“6月4日验收当天,他们认为二单元18层、19层的清洁工作不合格,并要求我们重新进行清洁,我便立即安排几名保洁工人,按照他们的要求重新对二单元18层、19层进行清洁。工作完成后,他们当场验收并表示合格了,没想到6月9日他们以二单元18层、19层保洁工作不合格为由,不肯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并要求我们将二单元整个单元楼重新进行清洁。”李先生表示,为了讨薪,部分保洁工人已经连续几天没有开工了。
甲方:工程验收不合格,暂扣剩余工程款
随后,记者联系建艺装饰公司负责人毕先生。他表示,“我没有说过验收合格这种话。他们没有按要求完成清洁工作,我是不会把剩余工程款转给他们的。”
毕先生告诉记者,6月4日验收当天,他们认为二单元18层和19层保洁工作不合格,于是要求保洁公司重新进行清洁,“当时并没有说过验收合格的话。6月9日我们再次进行验收时,发现二单元18层和19层的清洁工作依旧不合格,于是决定暂扣剩余的工程款。”毕先生表示,他没有出具过任何关于验收合格的书面证明。
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今日将进行二次协商
由于双方争执不下,各执一词,记者联系了海口市秀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来到现场进行调解。
“由于双方在验收时只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的验收证明,我们无法判定。”秀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冯文建议:项目总工程方、小区物业公司、装饰公司、保洁公司和工人代表一同到二单元18层和19层,重新进行验收工作。如果清洁工作合格,则装饰公司立即发放拖欠的工程款;如果清洁工作不合格,则由建艺装饰先行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工程款给保洁工人,暂扣二单元18层和19层不合格楼层部分的工程款。
毕先生表示,可以先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工程款给工人,暂扣二单元18层和19层不合格楼层部分的工程款,但暂扣金额不能小于5000元,“只要保洁工人能完成18层和19层的清洁工作,我们会将暂扣的5000元全部支付给保洁公司。”
不过李先生和赵先生则表示无法接受。他们认为,从4日验收至今,已经过去很多天了,所以拒绝配合再次验收。
由于双方皆不愿让步,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双方将于今日到秀英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进行二次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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