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开发商自建自管供配电设施压缩成本能省上千万元增量难控
那么,为何新建住宅小区这一增量难以把控住?其源头还是在于“成本”。记者调查了解到,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方面的成本巨大,但其作为特殊性质分项工程,存在可以人为压缩成本的方法。通过压缩这一部分的成本,建设方面可省下上千万元甚至更多的真金白银。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王子遥文/图
成本高昂
小区配套电力设施
成本高达上千万元
据了解,解决增量问题的落点,是新建小区抄表到户的前提,因此需要提前做好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电力设施的建设。
海南一家大型房地产企业工程部负责人陈森(化名)告诉记者,新建小区配套供电设施是指自上级电源高压出线,至住户“一户一表”电表箱为止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建设,具体包括:新建小区的高压供电线路、开闭站、高压电缆分接箱、变配电站、低压供电线路、低压分接箱、分线箱、漏电保护器、“一户一表”计费用电能表,远抄装置等。建设这些配套设施的费用成本,多被称为供电配套费。
那么,这笔供电配套费究竟需要花费多少钱呢?
海口市于2015年出台的《关于新建住宅小区抄表到户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标准的通知》中,曾按照大、中、小的小区规划,将12家具有代表性的新建住宅小区作为新建住宅小区抄表收费到户供配电设施建设的测算样本,经成本核算后确定了170元/平方米的收费标准。同年,三亚市物价局印发了《三亚市物价局关于新建住宅小区电力抄表收费到户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标准的批复》,写明保障住房与其他住房每平方米的费用标准分别为181元和195元。
这一标准意味着什么?陈森称,以位于海口市秀英区的一处总建筑面积约为17万平方米的新建楼盘为例,按物价部门此前制定的配套标准粗算,该小区在供电配套设施建设所需花费的成本达2890万元。而事实上,近年来海口总建筑面积在17万平方米以上的楼盘为数众多。以位于琼山区的一处总建筑面积为84万平方米的大型楼盘为例,按同标准粗算,该楼盘所需支付的成本则达到了1.4亿元以上。
这一数额可谓相当之大。
位于海口市椰海大道附近的一处大型楼盘,新建时便完成抄表到户,该楼盘成本部工作人员表示,该楼盘为高层住宅、容积率2.5,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变配电方面最终核算出的单方成本为126元,总计花费约3528万元;而按照海口此前执行的170元/平方米的政策收费标准,该楼盘则需要花费4760万元,两套方案的差额达1232万元,如果进一步压缩这一成本,可节省下的成本还将更多。
埋下隐患
1
开发商为节省成本用低质量电力设备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海南的不少新建楼盘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业主中有大量候鸟,小区常年入住率较低。这就为开发商因节省成本而选用低质量设备制造了机会。隐患不会在短期内暴露,而时间久了,问题暴露时,开发商早已撒手,这一问题便成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
“对于一些利益至上的开发商来说,这一动辄千万元以上的供电配套费成本属于隐性成本,完全是可以压缩的。事实上,一些项目也正是这样去做的。”从事房地产行业的刘恒(化名)直言。
2
外包电力建设降成本招标监管不完善
刘恒称,从目前的市场情况,大多数建设方会将新建小区的供配电设施外包给相应电力施工企业作为供电工程施工方进行建设,而为了尽量节省这一部分的成本,建设方则会与施工方沟通,选择报价较低的施工方案。双方达成一致后,建设方会为施工方“开路”,在项目招投标上“做文章”。
海南大学一研究团队撰写于2018年的城市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学术研究调查报告中提到,根据其对海南省内多家开发商以及向开发商提供电力配套设施建设服务的电力施工企业的调查,发现省内住宅小区电力工程招投标存在评标方法不一,招标门槛过高,招标过程缺乏有效监督等现象,这些现象也暴露出自建自管状态下的开发商在电力配套设施方面“降成本”的心思。
根据这一报告的调查结果显示,64%的受访电力施工企业都没有参加过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八成受访企业表示招投标的资质要求高,两成受访企业认为招标程序有猫腻,故意将中小企业排除在外。部分电力施工企业认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招投标存在不透明、不公开、不公平的情况,能够中标的企业相对集中。
以三亚市2016-2017年新建小区电力建设招标情况为例,共有三家主要电力施工企业占据了第一中标人份额的77.78%。由于第一中标候选人大多数为实际中标人,因此这三家企业实际上占据了新建小区电力建设项目的大部分工程。刘恒认为,工程集中于少数施工企业极易形成垄断市场,且刻意设置高要求的招标门槛很可能是一种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串通招投标的行为。
“我们参与过投标,但是不少大型小区的开发商对投标人要求比较苛刻,中标率相当低。”海口一家电力施工企业李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招标控制价在千万元以上的项目,一般的电力施工企业很难中标。”
刘恒认为,虽然目前招投标环节有监督管理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监督机制有一定的不完善,导致许多招投标没有跟踪监督,对招投标的具体情况也没有进行深入了解,而这一情况也让一些开发商能够有机会节省下供配电设施的建设成本。
监管漏洞
电力属于特殊分项工程
建设方很少让监理介入
海口一家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工程监理师文生(化名)告诉记者,由于供电属于特殊性质分项工程,新建小区的供配电设施建设方很少让监理单位介入,也就是说在供配电设施部分上,监理单位能够行使的监督职责十分有限。
文生直言,由于现场施工方是由建设方进行招标或是由单独挂靠总承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分包,多多少少会有一些人情和利益的因素;而验收单位一般是地方供电部门,也不排除长期对接过程中形成一定人情关系,而监理方大多被排除在外。“施工方完成施工后,会请有关验收部门(供电部门)进行验收,大多直接跳过了监理方的管理。最后,甲方(建设方)把验收的相关材料送给监理,监理方签字后钱就拿到了,也就完成了有关供配电设施的验收。”
文生告诉记者,事实上施工方会请供电部门验收,但也仅是最后的竣工验收。施工过程中的其他验收环节,例如隐蔽工程验收,是不会请供电部门参加验收的,而这一部分的“水份”往往更多。如有的施工方为了赶工期,在低压出线电缆等配电设备方面安装时未按图施工,导致电缆走线与图纸不一致、截面偏小等问题,都会在日后使用时产生安全隐患。
“以上的情况,监理还是在履行职责的。但是一些较大的甲方(建设方),甚至会通过违规的挂靠,使得自己安排的监理工程师临时进入到监理单位,负责监理自己在建的项目,而其只需要支付一笔挂靠费即可。在都是自己的人的情况下,就更不能保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地提出并监督解决了。”文生坦言,“建设方和施工方串通好,撇开监理方,在验收松懈、没有政策限制与管理的情况下,就会酿成大多小区采用低标准、以次充好的供配电设施的局面,最终受害的则是广大业主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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