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2019)琼0105执32号之二
申请执行人海南恒福临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谢正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18)琼0105民初1768号民事判决书及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琼01民终4953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谢正华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定于2020年7月30日10时至2020年7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海南省海口秀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898/13)上进行公开拍卖被执行人谢正华名下位于海口市琼山区海榆东线高速公路东侧海口海航城19号楼2单元2101号房(不动产权证号:YG028583)。如对上述财产权属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法官联系电话:0898-68659205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二O二O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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