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重拳治理建筑工地扬尘 情节严重将列入建筑市场主体“不诚信记录”
6月30日下午,记者跟随市住建局扬尘治理联合检查组来到海南复兴城西海岸互联网信息产业园等工地,发现工地裸露砂土覆盖没有落实到位、现场无喷淋设施、施工围挡不规范等问题。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项目将顶格处罚10万元,情节严重的则列入建筑市场主体“不诚信记录”。
□本报记者臧会彬
省市重点项目周边工地围挡不得低于2.5米
一面是建设,一面是扬尘,施工围挡不规范是扬尘蔓延的源头之一。当天,市住建局扬尘治理联合检查组检查中发现,由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西海岸总部基地地块3工程,未落实“六个百分百”管理的事项。目前,该项目现场正在进行桩基础施工,施工地块围挡不规范,未作业土方黄土裸露未进行覆盖、工地四周围挡未安装喷淋设备进行防尘措施等施工扬尘问题。另外,由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西海岸总部基地地块5施工现场,目前在基坑开挖阶段,同样存在施工作业中未洒水抑尘、未作业土方黄土裸露未进行覆盖、工地四周围挡未安装喷淋设备进行防尘措施等施工扬尘,以及施工工地围挡不规范等问题。对此,辖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现场对两个项目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案件初查通知书》,限期3日整改到位。
海口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施工现场扬尘管理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在工地实行封闭管理上对工地围挡进行明确要求。市区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机场、码头、车站、广场以及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周边工地围挡的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市政工程项目围挡应不低于1.8米。工地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扬尘治理整改不到位
工程将予以停工
在当天的专项整治行动中,中建城乡建工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海口观澜湖·观悦五期30-19地块,海南第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美兰区国际机场二期扩建项目搬迁安置区(演丰片区)项目房建工程一标段,海南丰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海口唐盛新城(二期)3#、4#楼,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收尾龙昆沟流域清污分流及排水防涝工程(一期)—龙华路(一中至滨河路段),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海口市八灶路新建市政工程,海南祺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滨江广场,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海口美丽沙项目1301地块,广东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海口哈罗学校项目,均存在未落实“六个百分百”管理的事项和工地四周围挡未安装喷淋设备、裸土未覆盖等不同程度的问题。
海口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共建共治氛围。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工程将根据检查情况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予以停工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项目将顶格处罚10万元,情节严重的则列入建筑市场主体“不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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