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0)琼0107执1361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口万家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柯毛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1日作出(2020)琼0107执1361号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柯毛毛名下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长怡路10号的长信·海岸水城·水城10栋302房[不动产证号:琼(2018)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32806号]。如对上述房产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本院将依法处置。特此公告。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二○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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