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东方广场项目加装电梯方案公示启事
东方广场项目位于龙华一横路99号,现拟在项目西南角增加两部电梯。经审查,该变更方案符合规划相关技术要求。为广泛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予以规划批前公示。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0年7月3日至7月16日)。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ikou.gov.cn);建设项目现场;海南日报;海口日报。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栋南楼2056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设计管理科,邮政编码:570311。(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8724370,联系人:王刚。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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