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月海口全面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本报7月2日讯(记者龙易强)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将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海南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实施好《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各项要求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方案》明确,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自2020年10月1日起按照《条例》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20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市县自2020年起至少选取1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2021年选取不少于3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2022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到2025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基本形成。
此外,为保障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将成立省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分类工作;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资金投入;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倒逼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分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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