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新规 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手续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李兴民)近日,《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进一步简化了部分项目的审批手续。《规定》自8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2017年9月7日公布的《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规定》明确,总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下和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直接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合并为初步设计、概算两个环节审批,纯设备购置类项目由市财政部门直接,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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