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安交警开展行人过街秩序整治行动一小时内查获3起行人闯红灯
当日16时许,在友谊商场天桥路段,一名步行的女子径直闯过红灯被现场执勤的交警拦下,该女子称她刚从三亚过来,不熟悉海口的道路情况,才会不慎闯了红灯。在执勤民警的教育下,该女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今后将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由于该女子认错态度诚恳,执勤民警对其初次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具了警告的处罚单。一个小时内,执勤民警共查获三起行人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海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1条的规定,执勤民警针对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等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对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海口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一、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路段,应当靠道路右侧边缘行走;
二、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三、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新闻推荐
本报7月31日讯(记者臧会彬)“项目规划用地147540.29平方米,总投资182501.73万元,预计年底前主体结构封顶”。日前,在江东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