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关发布离岛免税购物提示 无法前往提货点 可提供相应协助
本报8月1日讯(记者高潮)昨天,海口海关就离岛免税购物及提货注意相关事项发布提示,提醒旅客遵守海关监管规定,切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海口海关提醒,购买及提取免税品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本人离岛搭乘的运输工具信息。已购买离岛免税商品的旅客须在隔离区免税品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品,提货时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验核;如确有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前往提货点的,可通过免税店客服电话或海关12360咨询服务热线提前报送请求,海关将提供相应协助。
已提取免税商品的旅客因故出隔离区的,应将所购免税商品存放在隔离区内的免税商品暂存点,并做好信息登记,待离岛时由本人提取并携运离岛。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组织、利用他人离岛信息套购免税品牟取非法利益的,可能构成走私违法犯罪行为。擅自出借个人离岛免税品购买资格和额度牟取非法利益的,需承担法律责任。严禁利用离岛免税政策从事走私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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