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新增37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8月10日起“上岗”
本报8月4日讯(记者高潮特约记者陈世清通讯员林馨)为进一步规范海口市道路交通管理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海口公安交警将于8月10日起正式启用新增设的37处固定式交通电子警察执法抓拍设备。
据悉,此次新增的37处电子警察执法抓拍设备主要用于抓拍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逆行、机动车违停、未系安全带、开车拨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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