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海口入室盗窃遗留“痕迹” 民警基因分型鉴定破案
本报讯(记者何海东通讯员王倩张巍馨)一男子入室盗窃,民警提取现场遗留“痕迹——钱包粘取物”进行基因分型鉴定为许某。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审理此案,以盗窃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6日2时许,许某到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某村,从被害人周某家一楼窗户翻入屋内,沿楼梯进入二楼卧室,从梳妆台抽屉中窃取周某现金3000元、一个黑色钱包及两部手机。随后,许某从窗户翻出,在屋外将窃取的钱包内8000元现金取走,将钱包扔在窗户上,逃离现场。当日6时许,周某起床发现家中财物被盗报警。民警到达现场,通过提取客厅窗户遗留“钱包粘取物”送检,进行基因分型鉴定比对确认嫌疑人许某。今年4月12日21时许,许某在海口市美兰区大英街某大酒店被民警抓获归案,民警当场扣押许某华为P20手机一部。经价格鉴定,两部手机价值分别为370元和1469元。经海口市公安法医鉴定中心对送检的“钱包粘取物”鉴定,送检的“钱包粘取物”获得混合基因分型包含许某的基因分型。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室秘密盗窃他人财物12839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许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予以从重处罚。许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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