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租车后窗屏“花式”刺眼!出租汽车协会出手 整改不到位将拆除后窗屏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魏铭纬柯育超摄影报道)近日,不断有海口市民向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反映,称海口部分新能源出租车后窗电子屏上投放的广告过于“耀眼”,让后车或其他车辆的驾驶员“眼花缭乱”。对此,记者经过走访调查后,以《商报调查|司机被“强迫”安装,海口的士后窗广告屏存安全隐患是否违法?》为题进行了报道,引起了广大市民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同时,有市民也提出了新的疑问,出租车在后车窗的投屏是否违法?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另外,作为车窗投屏的三乐传媒公司,进驻是否合法。针对这些问题,8月25日,记者来到了三乐传媒公司(下称三乐传媒)进行了解。
投放商
绝不违法会解决相关问题
据三乐传媒相关负责人吴先生介绍,去年海口市十余家出租车企业通过出租车行业协会,打算以邀标的形式来改善和提升新型出租车服务质量,最终三乐传媒获得资格。
“当时条件是,一辆车包括后窗电子屏在内的车载设备所需1万元,由三乐传媒出资。海口市在运营中共3560辆出租车,合计3560万元。”吴先生称,“作为回报,更新设备的车辆可为公司提供广告投放,但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公益信息。”
针对后窗电子屏安装在出租车上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吴先生坚称不违法。“法律上并没有明文禁止,而且这在行业上来说,我们也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其他省市也有这样安装投放的行为。而且这对出租车的经营也是有帮助。我们进驻完全是合法的。”
“不过驾驶员反映的在倒车时后窗看不清楚的这些问题,我们在技术上也会相应做些调整,比如将会在出租车上免费安装倒车雷达影像,帮助驾驶员解决这个问题。”吴先生称。
至于电子屏充电方面,吴先生解释,目前有两种充电方式,一种是可直接更换电池的方式,一种就是司机们反馈强烈的直接接入车辆电源的充电方式,“我们会分别对两种方式进行计量,会按实际将一部分费用退回给企业。”
至于灯光绚丽会不会引起刺眼,或者转移司机注意力的问题,吴先生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太刺眼的情况,因为电子屏上装有感光镜头,会根据周围光线的变化自动调整亮度,“如果不是直接用拍照设备对着拍,基本不会出现刺眼的情况。”
椰城车主
违不违法都要及时管控
随后,记者在海口街头,也对部分私家车主进行了采访。有车主认为,出租车的后车窗广告有时候比较刺眼。“还好吧,相比于远光灯来说,还不算那么刺眼,但还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最好还是能够在暗一些。”车主李先生说。
而苏先生则表示,出租车的后车窗广告很新颖,也很吸引人,有时候会让人在留心观看的时候,不慎出现交通意外。“广告创意蛮不错,有时候也有海口的城市宣传,但会不会有的司机太过于专注,而出现交通事故,这也是个问题。”
相较于前两位车主的说法,车主王先生比较中肯,他表示,出租车后车窗投屏覆盖了窗户,势必会对驾驶员行车造成影响,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进行管控,这样一方面可以宣传海口,让出租车成为海口新名片;一方面也可以让其他车主和出租车驾驶员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下行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采访中,大部分车主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对此进行管控,在不违法违规的情况下,让驾驶员能够安全驾驶同时,也能很好地宣传海口、净化海口。
行业协会
整改不好将全部拆除电子屏
据海口市出租汽车协会秘书长王宇永透露,去年6月份海口市出租车开始步入报废阶段,直到去年11月制定了新车更换方案,到12月初各个公司都陆续拿到了方案和批文。同时,协会组织参考了国内较先进的做法,以广告置换的方式组织13家出租车公司进行新一轮车体硬件更换,于是进行了邀标,“当时时间比较紧,在春节前赶着要上部分车。”
在竞标过程中,三乐传媒提出来的条件最好,除了硬件投入、进行设备维修,每年给协会赞助一笔费用用于驾驶员的福利和奖金,还补贴了一定新能源车的费用。通过这些条件,三乐传媒拿到了资格。
他表示,这些更新方案整体由海口市交通局敲定,而车型、硬件等具体由协会组织企业们商议决定,“企业们都同意了这一方案。”
“我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一方面在硬件投入上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同时也给海口市形象宣传拓宽了渠道。”他表示,在国庆节、精神文明建设等期间,协会要求这些电子屏必须无条件播放公益信息,但允许平时适当播放商业广告。
据介绍,在初期进行这些方案时,协会只是简单复制了其他省市的做法,因而在进行过程中渐渐发现了许多问题,王宇永称,协会依然是在“摸着石头过河”。
“比如驾驶员集中反映的后车窗被遮挡的情况,确实存在。”王宇永表示,当初在安装的时候也曾考虑了这一点,因此留了约十公分的视野给驾驶员看,“这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影响的,但雨天时基本会模糊一片。”此外,还有可能存在的亮度过高的问题。
据了解,该协会近期会把海口市所有出租车召回,对个别车辆电子屏的亮度是否存在问题做全面排查。同时,要求三乐传媒拿出相应整改方案,“预计9月底会把已经更新的千余辆出租车都安装上倒车雷达影像,还有乘客反映的后座出现热度的问题,也会进行整改。”
“如果这个事情整改不到位,依然会被认为是违法的,我们会对后窗电子屏设备全部拆除,甚至以后都不会安装了。”王宇永称。
记者了解到,在整个投放广告的事情上,广告公司提供的资金和设备全都属于出租车企业,“因为经营权和车辆产权是企业的,驾驶员只是租车,但现在企业受益了,下面我们会考虑让驾驶员获得更多福利。”王宇永表示,协会会做一些方案,每年将拿出一定费用给驾驶员谋取福利。
律师
影响驾驶就不应设广告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相关负责人宋威表示,出租车后车窗的广告投放不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的,具体的详情可咨询一下交通管理部门。
之后,记者又再次联系了海口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吴钟龙表示,报道刊发后,运管处遂要求协会针对出租车的后车窗广告进行安全评估。“目前,出租车的后车窗广告投放,主要由出租车行业协会通过广告发布,用于抵消车辆的车载设备投入。”吴钟龙说。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运管处目前只统一出租车的设备,诸如计价器、顶灯、音频视频等,广告都是出租车企业行为。但为了统一美观,运管处会要求行业协会进行具体的协调,在不违法违规的情况下即可。
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陈友峰律师认为,经营广告业务的主体应当按照《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且分别按照不同情况办理相关审批登记手续。“因此不论是出租车运营企业还是政府的道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都不应该将的士后窗广告发布区域视为灰色地带,否则有非法经营广告发布业务之嫌。”
同时他表示,依据《广告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当影响交通安全的设施使用的情形下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如果出租车后车窗绚丽的广告屏幕,对本车驾驶员或后方驾驶员判断道路状况以及交通指示灯存在影响的,则属于上述情形,不应该设置户外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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