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入选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
本报海口9月2日讯(记者孙慧通讯员杨洲)海南日报记者9月2日从省住建厅获悉,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名单,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上榜。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的通知》要求,在各省(区、市)组织申报基础上,经专家审查,拟将全国41个县(市、区)公布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琼中成为海南省唯一入选市县。
据了解,琼中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模式,结合行政村人口数量、转运距离、分类标准等因素,采取“一村(行政村)一建”方式修建分类收集站,并与回收资源再生企业签订长期合同,完善分类终端处理系统建设,有效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集处理问题,推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今年以来,琼中以“富美乡村”建设为抓手,立足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卫生为突破口,让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得以落实,打造农村垃圾处理的“琼中模式”,稳步推进29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成效渐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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