宵夜后“醉”送朋友 在街上与轿车相撞 海口一大学生被刑拘
宵夜后“醉”送朋友 在街上与轿车相撞海口一大学生被刑拘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柯育超通讯员林馨钟玲)9月6日2时许,海口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市民报警,在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与白驹大道交叉路口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目前,记者了解到,肇事驾驶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海口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据了解,当日海口交警接报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在勘查现场过程中,发现车牌号为琼AD076××白色小轿车驾驶人豆某(男,20岁)身上有酒气,于是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检测结果为112mg/100ml。随后,交警依法将豆某带到专业鉴定机构对其进行抽血检验。经检验,豆某血液的酒精含量为89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豆某交代,其是海口某高校在校学生。9月5日22时许,他和一个朋友在海口市桂林洋龙窝村一烧烤摊吃夜宵喝啤酒,期间他喝了几罐啤酒。23时左右,两人吃夜宵喝酒结束后,豆某驾驶着租赁来的车辆送朋友回市区。在准备从白驹大道上琼州大桥时,豆某驾驶的车辆与另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9月6日,豆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海口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海口警方提醒广大驾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当事人最高会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刑罚,并处罚金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希望广大驾驶人能够充分认识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危害,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酒驾醉酒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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