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与省一中院签订法律助残合作协议精准服务残障人士
本报海口9月16日讯(记者良子通讯员杨帆)9月15日上午,省残联与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法律助残合作协议,内容涵盖建立法律助残长期合作机制,定期协商法律助残等相关事宜。
省残联和省一中院对进一步推进和提升残疾人无障碍一站式、一体化诉讼服务保障体系深入交换意见,并探讨如何更好贯彻落实省高院和省残联实施的法律助残项目,让广大残障人士在权益诉讼中享有更宽阔的绿色通道。
海南全省法院逐步完善残疾人无障碍设施设备,将建设残疾人无障碍审判法庭、残疾人来访接待专区、残疾人专用通行道、专用卫生间、助残标志路牌等设施场所,配备拐杖、轮椅、扶手、助听器等助残设备,保障残疾人无障碍参加诉讼。
为提高全民“法律助残”的意识,省残联积极配合省高院在全省各市县开展“法律助残”讲座活动。在全省聘任了30名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担任特邀调解员,聘任31名手语翻译担任审判辅助人员。举办了专门针对残疾人诉讼过程中相关的手语翻译班,目的是让广大残疾人充分享有手语、语音、文字提示等无障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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