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签订协议应有哪些内容
海口张女士:我和丈夫因为感情不和,已经事实上分居一年多了。因为双方都想结束这段婚姻,所以想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离婚。请问,离婚协议具体应当包含哪些内容?
答:离婚协议应根据各人具体情况拟定,大致包含以下内容: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电话号码、登记结婚日期等,尤其不要忽略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约定一方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号码作出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探视权行使的具体方式等。
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这部分应根据财产类型逐条约定,如第一项是房产,之后是车、存款、保险、股票、基金、债券等财产。
其他约定,如约定一旦发生争议的管辖法院等事项。
总之,离婚协议应根据双方具体情况作出细致约定,把所有财产都列出来约定清楚,避免由于离婚时约定不明确而产生争议纠纷。
协议应当场签名,并及时去办理离婚登记,因为离婚协议的约定仅在登记离婚的情况下有效。如一方反悔不愿协议离婚,协议内容就不具强制效力。
新闻推荐
本报9月21日讯(记者李银)19日,由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主办的2020海南亲水运动季“泳坛明星喊你来游泳”公开课暨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