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居民 注意了!装个报警器收300元 一瓶电蚊香液卖近百元有人冒充社区人员进小区推销律师:涉嫌消费欺诈,可3倍索赔 社区:如遇“工作人员”推销请向网格员求证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9月24日讯(记者王康景)近期,海口有个别小区住户报料称有外来人员冒充社区工作人员以各类理由推销产品,有的直接帮住户安装报警器并收取数百元费用,还有的则是借用社区正在开展的工作进行相关产品的推销,已经有住户因疏忽而上当。对此,律师称假冒社区人员身份推销产品的行为涉嫌消费欺诈,可按3倍产品价索赔。有社区负责人表示,住户如遇此情况可向网格员求证。
海口博雅小区
“社区人员”上门安装报警器
向住户收300元费用
家住琼山区博雅小区的彭女士一家就遇到到了这样的事。8月31日17时许,一名自称社区工作人员的年轻男子来敲彭女士家的门。彭女士的丈夫询问男子的来意,对方说要帮他们安装报警器,“他说小区容易发生偷盗事件,政府部门要求安装报警器。”想到近期的确有社区人员来小区做了一些问卷调查,加上对方戴着“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牌,彭女士丈夫没有过多怀疑。
该男子没等彭女士和丈夫回应是否同意安装,就拿出一套看上去比较简易的报警器,很快就安装在彭女士家的门沿上。对方还进行了测试,门被打开时报警器就会响起来。当时该男子还表示,如果家里遭贼,门被强行打开时报警器就会响起,社区工作人员也会接到讯息。
安装完毕后,该男子便拿出POS机,要求彭女士支付300元安装费用。因为急着要出门,彭女士没多想就付了钱,过后才知自己上当了。
9月24日,记者来到博雅小区,门岗虽有人执勤,但对于一些人员的进出基本上并没有询问和交涉,门口也没有门禁设备。记者提出希望能查看监控找到当天进入小区的“社区工作人员”,小区物业经理拒绝了,“我们有门卫,但难免有个别人钻了空子进入小区。”该经理说。
对此有住户认为物业工作没有做到位,让陌生人员随意进出小区,“也难怪有人假冒社区人员来小区行骗。”
“社区工作人员进小区基本上都是为了公益服务,不存在推销和收费,彭女士遇到的肯定不是我们社区人员。”海口琼山区博桂社区负责人表示,此前听到过有人混进小区行骗的情况,比如有人冒充社区人员向住户推销安装消防产品和报警装备。
粮所宿舍小区
“社区人员”推销灭蚊产品
一瓶电蚊香液99.8元
2019年10月,在海口宗伯里一横路附近的粮所宿舍小区,住户吴先生致电海口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反映称,有人冒充社区人员上门推销电蚊产品,推销人员手持登记表和相关灭蚊书籍,一瓶电蚊香液卖99.8元。吴先生向辖区忠介社区求证时,工作人员回复称,社区人员从未到小区推销产品。“当时我们正在开展预防登革热的工作,而且那段时间正好要给辖区住户免费派发蚊香,可能有人看到这个情况,就借机到小区推销灭蚊产品。”
忠介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辖区有小区住户曾向社区反映有人到小区推销消防报警器,社区人员已告知住户切勿轻信。“之前我们和周边的社区人员组织工人到居民家清理旧家具和木材等杂物,就有人冒充工人,意图混在工作人员的队伍里进入居民区,想借机寻找值钱的木材和旧家具,好在社区人员及时发现并制止。”忠介社区人员表示。
社区提醒
如遇“社区工作人员”推销
可向片区网格员求证
“社区工作都是基于公益公共服务的,不会有向住户推销产品和收费的行为,如果居民遇到有人冒充社区人员推销,可以及时向网格员或者到社区求证。”海口博桂社区工作人员说。
海口忠介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因为社区人员工作牌基本上没有防伪设备和标志,比较容易被伪造,因此社区居民如遇到所谓“社区工作人员”推销产品和要求收费的情况,不要轻信。“我们也要求网格员要下沉一线,和大家至少能"脸熟"。”该人员表示,小区内往往也都贴有片区相关责任人照片和联系电话,方便住户求证。
律师说法
可追索3倍产品价赔偿
海南天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文平表示,推销人员冒充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产品推销,是一种涉嫌消费欺诈的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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