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投保2份交强险,都能获赔吗?
海口市民张女士:我驾驶轻型普通货车途经路口时与驾驶三轮摩托车的人相撞。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由于事发路段为宽度7米以下的混合道路,无法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我的货车还先后在2家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均在有效期内。请问,我投的2份交强险能否都获得赔偿?
答:交强险的性质属于非盈利性,其所承担的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基本赔偿,该保险的性质决定了其不能通过重复投保来获得多次赔偿。中国保监会发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要点》第一章第一条明确规定:“告知投保人不要重复投保交强险,即使投保多份也只能获得一份保险保障。”第二章第四节理赔规程还明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投保一份以上交强险的,保险期间起期在前的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起期在后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即使你投保了2份交强险,也仅能获得1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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