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因急事回老家租期未满,房子就被转租了中介:不提前缴租即为违约,须尽快搬离 律师:房客仍有权要求租住至合同终止之日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0月11日讯(记者蒙健)“和这家中介公司租房,我感觉不是租了房,而是踩了"坑"。”10月8日,在海口租房的宋先生称,4月24日,他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第二季度租金交到了10月24日。9月25日,宋先生在赶回老家前,提前告知中介租期到期后不再续租,可令他没想到的是,租期未满,对方却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并且给他下了“逐客令”。
租期未满房子却被转租
据宋先生介绍,4月24日,宋先生于以每月租金1600元的价格租下了海口秀英区西海岸长滨四路置地御海公馆的一房一厅,租期为一年,以每季提前一个月付4800元的付款方式缴纳租金。
“刚入住我就发现没有衣柜和餐桌。”宋先生称。业务员吕某口头承诺将尽快解决,餐桌6月27日才送到房子里,而衣柜一直没送到。9月25日,宋先生因临时有急事赶回了老家黑龙江,因走得匆忙,电脑、衣物等仍留在所租的房子内。考虑到中介公司迟迟未配置衣柜,他打算租期到期后便不再续租,于是没支付下一季度房租。
次日,宋先生在老家突然接到一男子打来的电话,对方称房子若不租了,回去后和他走一下退房流程。可令他没想到的是,10月2日,他接到了中介公司业务员的电话,称“房子被租出去了”。
冰箱因断电食物腐败变质
“我房租交到了10月24日,并且我物品还在房子里,中介怎能把房子转租了。”宋先生多次拨打中介公司电话投诉,得到的答复是“因违约才将房子收回”。
10月8日,从老家赶回海口的宋先生通过临时密码进入了所租房内。“我走时电开关是开着的,不知道谁将电闸拉下来。”记者刚进到房子内,屋内漆黑一片,并且还弥漫着一股腐败的臭味,由于长时间未通电,冰箱内的肉、鸡蛋、水果已全部腐败变质。租期未满,房子被转租,中介还下了“逐客令”,这让宋先生十分气愤。他电话联系对接的业务员黄女士在公司见面。然而记者陪同宋先生在公司内等了半个多小时,黄女士迟迟未露面。
中介称未提前缴租即违约
当天傍晚18时,记者随同宋先生再次回到其所租小区房屋内,此时房屋内坐着3名中介公司工作人员。
“我已提前一个月告知不租,并且租金到10月24日才到期。”宋先生说,当初业务员并没说住不到一年除扣押金外还要扣一个月的房租。现场工作人员称,业务员与宋先生讲解不到位,并且该业务员已离职,一切以合同为准。该工作人员表示,可给宋先生一天时间找房,对于宋先生继续住到10月24日的要求不予接受。
10月10日晚,记者再次联系宋先生了解到,由于房屋被转租出去后,宋先生只能凭临时密码进入到房屋内。“现在我找业务员黄女士要密码搬东西出来,她不给提供密码也不接我电话,我没办法把物品搬走。”宋先生称。
律师称中介无权解除合同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海南惠海律师事务所的李天利律师。据李律师介绍,中介公司在宋先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租后,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家具缺失衣柜和餐桌),宋先生有权拒绝收房,或要求中介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配齐相应家电家具,减少相应租金。
“宋先生已提前告知中介公司并与业务员达成终止合同,房屋只租到10月24日,那么宋先生仍有权要求租住至合同终止之日。”李律师称,中介公司以“业务员与宋先生讲解时不到位,该业务员已离职”等理由,擅自解除合同与第三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并且事后不提供密码让宋先生搬回个人物品的行为,房产公司已然构成先行违约。若宋先生有证据能证明中介公司先行违约,且已达成终止租赁合同约定,那么中介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无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不给搬回个人物品。如双方无法就该纠纷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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