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自来水价格与水资源费联动调整
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张熙宇)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海口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下称方案)》关于“建立水资源税、费价格调整联动机制”的规定,海口市于10月1日起对城市供水价格与全省水资源费调整实行价格联动,每立方米调整增加0.03元,水价中包含的水资源费达到0.1元/立方米。
市发改委要求,海口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要认真做好自来水价格联动调整前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将联动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实施联动机制后
各用水类别及价格
抄表到户居民生活用水
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2吨及以下)1.8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3-33吨之间)2.68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34吨及以上)5.3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水
3.25元/立方米
特种用水
10.05元/立方米
合表居民生活用水
1.82元/立方米
低收入困难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
1.02元/立方米
新闻推荐
关于江东新区起步区JDQB-D01-01地块规划指标确定的公示启事
经报海口市政府同意,拟按程序对《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DQB-D01-01地块进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