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琼0105民初4794号
詹海萍、海口杨海贝艺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许艺馨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0年12月30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新闻推荐
疫情期间违规修改旅客信息倒卖国际机票刘某军等4人被批准逮捕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0月10日讯(记者陈栋)近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