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 海口一停车场被罚3万元
本报讯(记者吕书圣)海口秀英永龙停车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近日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罚款3万元。
据了解,7月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执法人员对海南恩商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2台电梯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这2台在用的电梯未经定期检验,执法人员现场对这2台电梯进行查封。
经初步核查,这2台电梯的注册使用单位为海口秀英永龙停车场(以下简称永龙停车场),电梯为永龙停车场出租给海南恩商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海南恩商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2台电梯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义务由永龙停车场承担,永龙停车场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该局于当日立案调查。7月27日,该局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查明,永龙停车场出租给海南恩商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2台电梯,检验有效期为2020年5月,截至7月3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依旧未经定期检验且在用,认定永龙停车场属于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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