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女子离婚后搬回娘家住 遭哥哥和母亲起诉要求搬离 海口中院二审裁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海南特区报 2020-11-14 09:27

□记者吴佳穗

本报讯海口女子李敏离婚后搬回娘家住,没想到遭母亲付华和哥哥李伟驱赶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搬离。近日,海口中院对该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付华和李伟的诉讼请求。

位于海口××区的一栋楼房系付华及其丈夫李志于1982年共同建造。李敏自出生至结婚一直居住在这栋楼里,并在父亲李志生病期间给予照料。

李志于2012年去世。李志生前曾口头告诉李伟,若李敏将来没有地方居住,可以住在这栋楼的二楼。2017年,付华及李敏在公证处办理了李敏放弃继承李志遗产的公证。2018年4月3日,涉案楼房的不动产权利人变更为付华和李伟。

李敏于2008年3月24日离婚,并在离婚后搬回娘家居住,住在涉案楼房的二楼。李敏没想到,她在娘家居住一段时间后,母亲和哥哥竟对她进行驱赶,让她搬离。母亲和哥哥经多次与李敏交涉未果,遂将李敏告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李敏限期搬离。

一审法院认为,付华和李伟系涉案房屋的权利人,涉案房屋之所以登记在两人名下,是因为李敏于2017年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放弃了其应继承的份额。李敏称放弃继承时存在前提条件,即由其居住、使用涉案楼房的二楼,但在公证时遗漏了该项内容。而且李敏自出生至结婚及离婚后一直居住在涉案房屋,在其父亲病重时也尽了照顾义务。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李敏虽然放弃了涉案房屋的继承,但应享有涉案房屋二楼的居住使用权。付华和李伟以其享有的物权要求李敏搬离,不予支持。据此,一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驳回付华和李伟的诉讼请求。

付华和李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海口中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新闻推荐

存放的396瓶“午栏山”陈酿酒构成商标侵权 海口一商行 被罚3000元

本报讯8月1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接到海南鸿竹商贸有限公司举报,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椰海粮油市场南区1栋11...

SSI ļʱ
SSI ļʱ
相关阅读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