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至10月海口龙华检察院完成7日内群众信访件程序性回复99件 做到“应回尽回”“能回尽回”
本报讯(记者杨希强通讯员汤瑞萍)11月27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专场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该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司法救助以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有关工作情况,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至10月,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案件98件,举报案件1件,移送办案部门50件,自行办理42件(含重复15件),移送其他单位6件。开展国家司法救助18件,救助18人,发放救助金18.3万元。聘请律师参加各类案件答复群众8件次,参加听证会2件次,为开展息诉罢访工作起到促进作用。对收到群众信访,均做到7日内“应回尽回”“能回尽回”,有效回复率100%,共完成7日内程序性回复99件,完成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共计71件,还有23件正在办理中,没有出现超期办理情况。该院还举办全省首例公开示证会,通过公开示证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成功举办5次听证会,聘请律师参加各类案件公开答复刑事申诉案件8次、参加听证会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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