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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协调员宋志安: 生命的摆渡人 两年至少300人迎来新生

海南特区报 2020-12-28 09:45

宋志安协调家属办理器官捐献事宜(受访者供图)

本报讯他从事的工作,一边面对死亡,一边迎接新生;他几乎全年无休,手机24小时开机待命,随时准备着赶往全省各医院。他叫宋志安,是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以下简称海医二院)的器官捐献协调员。

许多人对这份职业感觉陌生,直白点说,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职责是向临床确认脑死亡病人的家属宣传器官捐献相关政策,协调家属完成器官捐献工作。器官捐献让“生命”在他人身上得到延续,宋志安将这份工作诠释为“生命的摆渡人”。记者钟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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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成功协调120例,至少300人迎来新生

宋志安平时很忙,每个月至少有20多天奔波在全省各家医院。记者一个月前就联系他,但近日他从琼中出差回到海口后,记者才趁着他休息的空隙进行了采访。

2018年,海医二院OPO(即器官获取组织)协调团队作为海南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人体器官捐献与获取工作。

宋志安每年至少协调200份捐献案例。2019年以来,宋志安协调成功的捐献案例达120例,这意味着,至少有300人因器官捐献迎来新生。

宋志安告诉记者,他的手机24小时开机待命,因为一天中任何时间都有可能接到电话。无论几点,无论在做什么,一接到电话,他就要拎着随身携带的包出发。“基本上没有私人时间,深更半夜接到电话也要立即出发,跟时间赛跑是工作的常态。”宋志安介绍,目前海医二院OPO团队有5名器官捐献协调员,均参加过中国红十字会专业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如果没有家人的支持,这份工作是坚持不下去的。”

宋志安是80后,大学读了临床医学专业,在成为专职器官捐献协调员之前,他在海医二院医务科工作,负责调解医疗纠纷。“处理医疗纠纷,最多的时候是挨骂,这也锻炼了我的心理素质。成为专职器官捐献协调员后,如果没有医疗调解的经历,或许我还真有点撑不住。”宋志安笑了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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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要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目前,海南省只有海医二院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终末期病人会因为一场意外或一次突发疾病,达到脑死亡或临终状态。有的病患比植物人更糟,没有恢复的可能,不再有自主呼吸,和真正的死亡只有一台呼吸机的距离。

宋志安向记者介绍,一般情况下,全省医院神经外科和ICU重症病房的主管医生发现病人初步评估符合脑死亡状态,救治的希望渺茫时,会跟家属沟通病情。他和同事接到消息后,会立即赶到医院与病人家属进一步沟通,宣传器官捐献相关政策,询问家属是否有捐献意愿。“如果能得到家属的支持,就意味着协调成功。如果家属不接受,协调工作只能终止。因为器官捐献需要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宋志安说。

在家属签订捐献协议后,医生会评估病人病情和转运风险,在病人无临床抢救的可能后,由专家组判定是否的确脑死亡。脑死亡病人的生命体征、器官功能等情况随时都在变化,要随时准备在确认病人逝世后进行手术。器官捐献协调员也要时刻关注,随时协调医生与家属沟通病情等情况。在获取器官时,要在手术室对捐献人默哀,直至协调殡仪馆帮家属处理完后事,整个工作才告一段落。

也会有家属同意捐献,但病人的病情在抢救中好转。这样的“失败案例”对宋志安来说是有成就感的,“虽然没有捐献成功,但是挽回了一个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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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能让“生命”在他人身上延续

在宋志安经手协调的案例中,每个人都有一个故事,都值得诉说。

2019年农历腊月廿八,一名在海口打工的四旬男子遭遇车祸,经积极抢救但不幸达脑死亡标准。男子在黑龙江的家属接到消息,宋志安通过电话与男子亲属沟通,病人亲属商量后同意捐献。为了完善手续,宋志安立即订机票飞往黑龙江,由于病人亲属居住在偏远的农村,没有火车直达,他下了飞机后立即租了一辆车,直奔对方老家。

“坐车就坐了八九个小时,腊月廿九深夜终于赶到病人老家,见到病人亲属,历时十五六个小时。病人的父母很朴实,也很理解和支持。”宋志安回忆道,这名男子捐献了心脏、肝脏、肾脏、肺脏,拯救了另外5条生命,让5个家庭重获新生。

宋志安成功协调的捐献案例中,病人年龄最小的只有45天,最大的为71岁。那名45天的男婴因遗传性恶性疾病导致脑死亡,父母带着孩子多处问诊,但结果还是无望。孩子的父亲听医生说可以捐献器官,慎重表示会考虑,但孩子的母亲崩溃大哭。宋志安跟孩子的父母接触,耐心宣传和讲解相关政策,孩子的父母经过一番心理挣扎后,决定捐献孩子的器官,让孩子的生命在别人身上延续下去。

“孩子很小,走得很安详,就像睡着了。”在办理完器官捐献手续后,孩子被送进手术室,宋志安也在场见证。“这个孩子捐献了肾脏和肝脏,救了另外3个孩子的生命。”捐献结束后,宋志安还帮助孩子的父母处理后事,“我们可以在家属需要的一切环节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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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问题是最大阻碍,挨骂是常事

在几年的器官捐献协调工作中,宋志安遇到的最大阻碍就是观念问题。

有一名20多岁的男子遭遇严重车祸后,被送往医院抢救,但病情危重,预后很不好,家属也放弃了治疗。宋志安在医院协调时,病人的妻子、父母都同意了器官捐献,医生也对病人的器官做了评估。但第二天病人的妻子打电话给他,说有亲戚不理解,指责家属“心狠”,要求终止捐献。

宋志安再和病人的亲戚沟通,亲戚也理解了。但到了最后的捐献时刻,他再次接到病人妻子的电话,说村里人对他们指指点点,各种流言让家人不堪重负。最终男子的家属还是放弃了捐献。

“病人的妻子和父母很矛盾,他们很想捐献,觉得这是好事,但旁人的质疑又让他们疑虑,其实他们都承受了非常大的心理压力,我能理解。”宋志安说。

在每一次协调之前,宋志安都做好了挨骂的心理准备。在即将失去亲人、处于悲痛中的家属面前,“器官捐献”四个字可能会让他们情绪很激动,被质疑和挨骂也是常事。对于付出几天的努力却还是没能成功捐献的案例,宋志安和同事们也不会沮丧。他说,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接受,毕竟有些人甚至没听说过“器官捐献”,“我们的工作就是努力做好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器官捐献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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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存大爱,需社会更多理解

今年11月中旬,有位50多岁的病人确诊胰腺癌晚期,提出身故后要捐献眼角膜。病人家属不知如何联系有关单位,于是找到媒体,通过媒体联系了海南省红十字会。宋志安接到信息后与家属取得联系,顺利协助其完成捐献手续。病人逝世后,省红十字会眼库医务人员顺利获取一对角膜。

宋志安说,经过省红十字会、医疗机构、媒体以及志愿者的宣传,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许多人开始接受器官捐献,尤其是年轻人。有越来越多的人进行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但最后能否捐献成功,需要医学评估并尊重亲属的意见。与目前我国每年等待移植的约30万病人相比,器官捐献及协调工作仍需要社会公众更多的了解和理解。

刚开始接触器官捐献协调员工作时,宋志安心里还有一些抵触,但现在,他认为这很有意义,因为他们是“生命的摆渡人”。“器官捐献对逝者来说是一种生命的升华和延续,能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对社会来说也有传播大爱的意义。”宋志安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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