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向我局申请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博爱北路105号,四至为:东至海口市人民医院用地、南至吴多文用地、西至博爱北路、北至陈庆雄用地,面积为406.16平方米。如对上述宗地有异议,请自通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确权登记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土地确权登记手续。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68720583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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