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发布新冠疫苗接种申请公告 因公因私出国人员可自行申请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海口已按省级要求开始新冠疫苗重点人群紧急接种。为有效、高效推进海口市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及学习人员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该市发布因公因私出国人员新冠疫苗接种申请公告。记者钟起的
【预约接种对象】
1.接种时年龄范围在18-59岁;
2.非孕妇,既往无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无惊厥、癫痫、脑病、精神疾病病史或家族史,无发热,无急性疾病和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无严重慢性疾病;
3.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点为海口市,近期因公因私将出国工作、学习人员。
【接种疫苗预约申请】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市民请提前到属地指定的接种门诊提交预约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将由预防接种门诊通知接种。
新冠疫苗预约申请时间:1月4日-15日,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7:30。
单位名称
海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得胜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
公园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固定电话号码
0898-68616036
0898-66104617
0898-65829963
0898-66752793
受理时间
周一、三上午8:30-12:00
周一、二、四上午8:30-12:00
周一、三、五上午8:30-12:00
周一、三、六15:00-17:30
【预约接种提交材料】
1.海口市户籍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护照和签证,录取(开学)通知书或目的地国家单位邀请函或劳务派遣合同、聘用合同,出国留学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非海口市户籍居民: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常住海口市证明材料。
【接种原则】
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签署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接种注意事项】
1.按预约时间到位,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2.带上身份证、护照、签证等证明材料,并出示健康码,供医护人员现场查验。
3.接种前,如实告知医护人员自己的健康状况。
4.签署知情同意书,医护人员将按“三查七对一验证”程序和要求规范接种。
5.接种疫苗后,在接种点留观30分钟,观察是否有过敏反应等。
6.接种疫苗后14天内,观察自身症状和体征(包括接种部位红、肿、痛,发热、乏力、腹泻等),如果有可疑问题,随时向接种单位报告。
特别提示:目前提供的新冠疫苗全程需要打2针,中间间隔2-4周。通过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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