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撞伤老人“人间蒸发”,海口琼山区法援中心伸出援手 拿到赔偿金 暖了老人心
□本报记者王巍
“感谢琼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如果没有你们,我可能都拿不到赔偿款了。”近日,海口市琼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迎来一位83岁高龄的老人。老人此行是为了送一面锦旗,感谢琼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为他提供的法律援助。
老人被撞伤
肇事司机“人间蒸发”
孔大爷维权这事儿,还得从2018年的那次车祸说起。
2018年7月的一天,一辆沿红城湖路北侧路面行驶的轿车转弯时,恰遇孔大爷骑着二轮人力自行车,避让不及致小轿车左侧前后车镜部位与孔大爷二轮人力自行车相刮碰,导致孔大爷摔倒在地,并受了伤。
“我平时靠零卖水果为生,当时我的自行车后载着水果。被撞倒后,我根本站不起来。肇事司机说帮我看着自行车和水果,后来发现自行车和水果不见了。”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将孔大爷送至医院就未再出现。孔大爷入院后,被诊断为右股骨粗隆间粉碎骨折、双侧肋骨部分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肇事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责任认定了,在孔大爷要索赔时,却找不到肇事司机。
“孔大爷一共住院94天。肇事司机将他扔至医院不闻不问,逃避承担救治费用。”1月6日,琼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张睿轩向记者介绍说,孔大爷是安徽人,在海南举目无亲,与家人失联多年,平日在海口靠推车卖零散水果维生。因为没钱缴纳医疗费,孔大爷并未完全康复只好出院。
索赔无门
老人向法援中心求助
耄耋之年的孔大爷本已生活艰难,此次事故造成身体损伤无疑是雪上加霜。在讨要医疗费无门的情况下,孔大爷来到海口市琼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在了解到这是一起涉老年人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后,海口市琼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当场指派正在值班的律师张睿轩办理该案。“老人已经83岁了,身体状况也不好,所以我们加急审核他的情况,确认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后指派张律师担任其代理人。”琼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敏告诉记者。
据了解,考虑到孔大爷来回奔波不易,年事已高且发生交通事故后身体需要恢复,张睿轩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收集案件证据材料;前往交警部门查询驾驶证、行驶证;前往公安部门查询驾驶人身份信息;根据受援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和相关法律规定,归纳受援人的请求事项,计算受援人的请求金额,与受援人核对无误后书写起诉状……这期间,张睿轩无数次往返老人所居住的海南省救助站和各个行政部门和单位之间。
“像孔大爷这样的高龄申请人,因为他们缺乏法律知识,在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我们就是要帮助他们使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张睿轩表示。
律师上门服务
老人获2万赔偿金
经过各方不懈努力,在琼山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2020年下半年,孔大爷终于拿到了20000元的赔偿金。“之前我没地方住,只能住到救助站,现在用赔偿金租了房子,总算有个落脚的地方了。”拿到赔偿金,孔大爷的生活暂时得到了保障。
“我也非常感谢法援中心这个平台,让我们律师能够为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贡献一份力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虽然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累、少接了几个收费案件,但帮助别人所带来的满足和快乐是难以用金钱衡量的。”对于孔大爷的锦旗,张睿轩笑着回应道。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快,老年人已经成为法律援助的重要对象,为老年人提供专业、便民、公益的法律服务,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吴敏表示,老年人作为法律援助案件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任重而道远,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既是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一部分,也有利于琼山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新闻推荐
本报海口1月4日讯(特约记者林宝华)近日,省关工委在海口为2020年“海南省关心下一代科技帮扶基地”授牌。据了解,本批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