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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美兰区发布疫情防控通知 300人以上活动不予审批办理

国际旅游岛商报 2021-01-19 01:02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王辉)1月17日,海口市美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美兰区落实新冠肺炎期间聚集聚餐活动备案制度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区各镇、街不举行节日祈福、庙会灯会、军坡、公期等大型聚集性活动,300人以上活动不予审批办理。

通知明确,全区各镇、街不举行节日祈福、庙会灯会、军坡、公期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所有民间活动场所不举行迎新、敬香、撞钟等大型聚集性祈福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展会、年会、团拜会、联欢会等,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

落实“红事”缓办,“白事”从简原则,属地镇、街、村(居)委会要提前摸排,主动引导。确需举行的红事,应严格控制规模人数,超过50人的由主办方向承办酒店、饭店、村宴地点所在镇、街申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300人以上活动不予审批办理;50人以下暂不需备案(农村地区除外);50-150人的主办方需向所在镇、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按规定提出申请并批准同意后再报区防疫指挥部备案;150-300人的需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进行报批并要对参加宴会所有全员进行核酸检测,并凭7天内的核酸检测结果进入会场。未按要求进行审批备案的,一律不得举行。

各类集体聚餐活动的举办者和承办者为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学习,制定完善的防控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境外入琼人员、第一、二类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14天内从省外入琼的人员一律禁止参与各类聚集性活动。有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症状的人员禁止参加。在居家隔离和自我健康监测期间人员禁止参加。

凡是需举办聚集性活动的,由主办方负责需提前5天要求按人数分别向当地区、镇、街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书面报告,并注明置办原因、规模、地点和方式,提交集体聚餐安全书面承诺书,及参加活动人员详细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如实填写并提交《活动登记备案表》及《活动参加人员信息登记表》。审批通过后方可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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