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公布近年十宗监管领域典型案例 朋友圈发违法 3人共被罚 40万元

海南特区报 2021-03-24 18:32

本报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近年发生的十宗监管领域典型案例。记者李波

1经营未经检疫走私冻肉,海口一公司被罚15万元

2020年7月22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对海口市圣多斯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冻肉展开调查。经查,当事人从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从海南大厨云选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共采购6批次未经检验检疫巴西进口牛舌,总货值8275元。依据相关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并罚款15万元行政处罚。

2公众号发布违法广告,海口一公司被罚10万元

2019年7月5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对海口玛咖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微信公众号“海口玛咖”于2018年9月8日发表一则广告,广告中包含“辣木籽具有较好的保肝护肝作用、可排除人体各项毒素、预防肺部疾病,坚持吃半个月左右,便秘现象消失,肝脏排毒功能改善”等涉及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广告语。依据相关规定,该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

3两批次发酵乳不合格,一乳业公司被罚

海南艾森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味发酵乳、芒果+百香果风味发酵乳两批次产品,经抽样检验,脂肪项目均不符合要求,为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于2020年8月20日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53.63元和罚款25000元行政处罚。

4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一公司被罚5万元

2020年5月13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海南广铝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单位食堂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该行为违反相关规定,该局依据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万元行政处罚。

5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海口一油气站被罚

2019年10月23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文昌合华置业有限公司海口美安科技新城油气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无证充装LNG气瓶。经查,当事人自2019年8月10日正式充气营业至2019年10月23日,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且作业人员王炳勇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气瓶充装)。依据相关规定,该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49452.74元行政处罚。

6未履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义务,海口一农贸公司被罚

2020年2月2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海口德穂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金花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发现一楼156号摊位销售的土豆价不执行政府倡议价格、50号摊位未明码标价销售豆角、110号摊位未明码标价销售黑叶白蔬菜等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在全国严防新冠疫情期间对入场销售者的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也未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依据有关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48000元行政处罚。

7公众号发虚假广告,海口一公司被罚20万元

2020年5月13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省教育厅发来的函,称海口盛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幼儿证、园长证”可以作为“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主要依据”广告信息,进行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经查,2015年6月1日该公司与学尚思(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协议约定,当事人负责在海南省组织“幼儿教师岗位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培训招生工作,学尚思(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具体培训工作,并对接全国专业技能人才库管理中心(中国专业技能人才库管理中心),为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幼儿教师岗位证》和《园长资质证书》。

该局查明全国专业技能人才库管理中心和学尚思(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发放教师资格证书资质,通过当事人培训获得的各类证书在海南省不被教育部门认可。海口盛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导致被培训人员在求职、开办幼儿园时不被认可,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依据相关规定,该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处罚。

8一食品公司生产不合格生粉被罚没7.5万余元

2020年3月19日、2020年4月7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分别收到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华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次生粉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依据相关规定,鉴于该公司在2年内因同类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过,属于严重违法情形,2020年6月9日,该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92.8元、罚款75000元的行政处罚。

93人朋友圈发布违法广告,共被罚40万元

2018年3月11日、11月27日、12月10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赖某英、柯某和姜某霞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食品广告,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经查,当事人分别于2017年11月、2018年4月、2018年6月中旬开始在微信朋友圈宣传富迪小分子肽产品。

富迪健康科技小分子肽,产品类型为固体饮料,并非药品,不具有疾病治疗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该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赖某英、柯某、姜某霞3人分别作出以下处罚:对赖某英处罚款15万元;对柯某处罚款15万元;对姜某霞处罚款10万元。

10海口一商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车被罚款4万元

2019年10月15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省局转来海口琼山昌起电动自行车商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抽检检测报告,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当事人销售的台铃电动自行车(型号:TDT5139Z-A)的“整车质量”“尺寸限制”项目不符合“检验和判定依据”标准要求,依据《2019年海南省助力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判定为不合格。依据相关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台铃电动自行车1辆、没收违法所得120元、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新闻推荐

泡椒滞销,海口出台方案: 收购泡椒每吨奖励70元

本报讯记者从海口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3月以来,由于海口市泡椒集中大量上市、岛外市场低迷,泡椒出现价低卖难现象,大批泡...

SSI ļʱ
SSI ļʱ
相关阅读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
SSI ļ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