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2021年南渡江干流江段禁渔通告
为确保海口市2021年南渡江禁渔管理工作顺利实施,保障广大渔民群众的长远利益,保护和恢复内陆水域渔业资源,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珠江、闽江、钱塘江、淮河及海南内陆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函字〔2021〕31号)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1〕61号)、《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海口市南渡江水域禁渔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农〔2021〕116号)文件精神,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范围和类型
禁渔时间:2021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禁渔范围:海口市辖区内南渡江的干流江段;
禁渔类型: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二、禁渔相关要求
(一)禁渔期间,禁止将禁渔渔船调整为非禁渔作业类型在南渡江作业。
(二)禁渔期间,禁止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三)禁渔期间,禁止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及为此行为提供交易场所。
(四)对违反南渡江禁渔管理规定的渔船,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海口市2021年南渡江禁渔期举报电话: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68723615
秀英区农业农村局:68663090
龙华区农业农村局:66567747
美兰区农业农村局:65373261琼山区农业农村局:65860661
桂林洋经济开发区:65710167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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