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注销海口市集用(2009)第007326号 土地使用证的通告 海资规龙华〔2021〕129号
蔡于优向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补证(受理编号:HK-S2021025350)。宗地坐落在海口市龙华区龙泉镇翰香村委会儒彩村,土地证号为海口市集用(2009)第007326号,面积为39.61平方米,用途为农村宅基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蔡于优。蔡于优已在2021年2月24日的《海南日报》12版上登报《遗失声明》并声明该证作废。现我局发布注销通告,上述土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有异议者,请在通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龙华分局提供书面申诉,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邢在峰
联系电话:65520051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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