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菜员“监守自盗”盗取酒店6瓶茅台 被海口美兰区法院判2年4个月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何海东通讯员王倩)被告人钟某系海南某酒店传菜员,其“监守自盗”,盗取该酒店6瓶茅台。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公开进行审理,一审以钟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并责令钟某退赔被害单位海南某酒店经济损失29994元。
据了解,钟某于2018年10月7日应聘为海南某酒店餐饮部门“传菜员”。2020年3月,因新冠肺炎疫情需要,该酒店属于境外隔离酒店,钟某被安排到西餐厅轮班给隔离人员送饭。2020年3月21日、3月28日、3月30日,钟某在酒店值班时,3次从吧台门口钥匙箱中拿走酒柜钥匙,从中餐厅酒吧间酒柜中窃取共计6瓶茅台酒,并将6瓶茅台酒转卖他人,得款用于个人消费。经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6瓶茅台酒价值共计29994元。2020年5月8日20时许,钟某被民警抓获。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钟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钟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为此,美兰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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