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城设〔2021〕252号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李宛芩个人住宅项目规划公示启事
海资规城设〔2021〕252号
李宛芩个人住宅项目位于龙华区玉兰路9号阳光经典小区内,拟拆除现有建筑,按原状建设一栋2层(局部三层)564.35㎡个人住宅。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公示。
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1年4月20日至4月30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ikou.gov.cn);建设项目现场;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zzgjcsgs@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5栋南楼2055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设计管理科,邮政编码:570311。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8724369,联系人:白雪。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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