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锁住小区车位 业主停车不便 海口秀英区住建局等部门介入,物业解锁并拆除部分地锁
□见习记者林鸿晖
本报讯近日,家住海口紫园路长信上东城小区的李先生向记者反映,该小区的停车位只卖不租,物业拒绝给业主提供停车包月服务,并将地下室的车位、人防车位、地面临时车位等绝大多数停车位锁上,小区业主停车非常不方便。“不仅如此,小区另一处地上停车场,被物业设置护栏封住了入口,车辆根本无法进入停放。”小区业主林女士说。
林女士介绍,《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车位、车库数量等于或少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房屋套数时,每套房屋只能配套购买或租用一个车位或车库。车位、车库有空余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再次租用一个车位、车库;也可以临时出租给业主、物业使用人以外的单位、个人,但业主、物业使用人有需要的,应当随时收回。此外,建设单位不得只出售而不出租车位、车库。
昨日上午11时30分许,记者来到长信上东城小区了解情况。
“一个多小时前,接到业主反映的情况后,秀英区住建局等多个部门来到现场进行处理,不仅要求物业将封闭的地上停车场开放使用,而且督促物业将地下停车场和地上停车场的地锁予以解锁或拆除。”林女士说,问题顺利得到解决,以后小区业主们停车更加方便,在小区车位的租赁和购买问题上,业主们有了自主选择的权利。
随后,记者与海口秀英区住建局取得联系。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昨日上午,秀英区住建局联合街道办、居委会和城管等多个部门,一起来到长信上东城小区处理停车位问题。“根据《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相关管理规定,住建局已督促物业开放停车位,以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并将被护栏封闭住的地上停车场开放供业主使用。另外,地上停车场的地锁已被全部拆除,地下停车场的地锁也让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解锁,并将车位开放供业主使用。”
记者在该小区看到,小区地上停车场的地锁已被拆除。在另一处被封闭住的地上停车场,物业设置的护栏已被移开,业主的车辆可以自由进出。地下停车场的地锁已经解锁。
“我们今后会持续关注此事,以保障小区业主的停车权益。”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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