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区检察院召开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 听民意 解民忧 暖民心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杨希强)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近日对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作为听证员参加评议。
据了解,2020年11月16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许某在未获得从医资格、未做用药安全测试的情况下,对陈某康使用药物,致使陈某康出现过敏性休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陈某康符合药物致过敏性休克死亡。许某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期间,许某家庭经济困难,无可供执行财产,没有偿还能力,被害人陈某康的父亲陈某武、母亲陈某燕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陈某康生前在海口打工,其收入是家庭主要生活来源,父母都是农民,家里地少人多,平时只靠打零工生活,妹妹还在上学,并且家里还有有病在身的爷爷奶奶。案件发生后,申请人陈某武、陈某燕生活陷入极度困难,于是申请司法救助。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并说明被害人及犯罪嫌疑人各自的家庭状况。申请人陈某燕(申请人陈某武因身体原因未到场)陈述了案发后其生活困境和申请司法救助的理由。随后,承办司法救助的检察官出具了申请人家庭生活困难情况说明、鉴定书、逮捕意见书等相关证据材料。
举办听证会前,检察官深入临高县皇桐镇金波村委会,向村主任、驻村书记询问后了解到陈某康家庭生活确实存在困难,并就帮助解决困难进一步规划。还到陈某康家中走访了解情况,进行深入座谈,证明了陈某康的死亡给其家庭造成生活困难。
听证员了解申请人儿子死亡及家中存在的困难后,一致认为申请人陈某武、陈某燕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同意检察机关对其进行司法救助。检察官表示会充分听取听证评议意见,根据司法救助的基本原则和流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律程序开展后续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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