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博会期间禁飞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禁飞时间为5月5日12时起至5月10日24时止
本报海口5月1日讯(记者计思佳实习生谢茹梦)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口市政府获悉,为确保首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安全顺利举办,根据有关规定,海口发出公告,以加强消博会期间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飞行活动管理工作。
根据公告要求,自2021年5月5日12时起至5月10日24时止,划定海口市秀英区东起长彤路、西至长滨五路、南至长滨东三街、北至近海三海里海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在临时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的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期间,需要利用小型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飞行活动,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同时,禁飞期间,涉及小型航空器、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单位,要加强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监控,严格落实禁飞规定。公安、交通、文体、市场监管、气象、民航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对不遵守本通告规定、妨碍空中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由民航、文体、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对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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