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住建部门解读整治“捂盘惜售”新政 业内人士支招破局 可增加住宅供地 多措并举抑房价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柯育超魏铭纬摄影报道)5月17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清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售房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媒体转载报道后,部分表述引发市民议论:5月18日前,公开售罄可售房源?还是全部公开销售?对此,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解读:开发企业18日前一次性公布可销售的房源并用于销售,并不是18日前要一次性将可售房源全部售罄。
市民议论
房源全部售完?还是全部公开销售?
日前,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针对房地产项目尤其是商品住房项目存在“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整治。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注意到,这则《通知》抬头为“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住建管(2021)238号”,根据《通知》内容,主要由于近期群众反映了海口市不少房地产项目尤其是商品住房项目存在“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因而依据相关方案出台文件进行查处和整治。
如何查处和整治?《通知》第一条规定的部分表述是这样的: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备案的项目,开发企业须于5月18日前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可售房源。
《通知》落款日期为5月11日,也就是说,按照《通知》的表述,海口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5月11日至5月18日期间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可售房源,仅有8天时限。
然而,《通知》经报道后,这段表述引起了争议——是否可以理解为,开发企业须在5月18日前一次性将可售的房源全部公开售完?还是理解为,在5月18日前一次性公布全部可售房源?
有海口市民认为,该段表述并没有明确房源须“全部售完”,还是“全部公开销售”,“如果要求全部售完房源,那么在短期内明显是无法实现的。”
部门回应
18日前一次性公布可售房源并销售
5月18日,针对此情况,记者联系并咨询了海口市住建局市场监督科相关负责人吴河。据其表示,《通知》内第一条“开发企业须于5月18日前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可售房源”,系开发企业要在18日前,将全部可售的房源,一次性公布并进行销售。“比如,某开发企业实际可售房源是5套,那他就不能一套一套的公布并销售,应当要一次性公布自己有5套房源,并可以用做销售。需要注意的是,是开发企业18日前一次性公布可销售的房源并用于销售,并不是18日前要一次性将可售房源全部售罄。”吴河说。
据了解,从目前海口市房地产市场来看,“捂盘惜售”等行为确实引起了舆论的关切。
“海口市目前对房源的需求比较旺盛,从政府角度来讲,既然企业方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所以希望他们快速拿出房子进行正常销售。”一位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方也存在着这样一个压力,既不允许加价,在运营各方面成本又比较高,那么企业现在卖房利润较小甚至亏损,我认为也可以理解。”
业内人士
供地结构不平衡导致“捂盘惜售”
业内人士认为,海口对房地产市场的管控存在“一刀切”的限价政策。“比如,有些房源是企业高价拍卖所得,却要按很低的价格去销售,企业自然是亏损的,显然对企业来说也是不公平的。”他认为,在不加价销售的条件下,企业可能会对楼盘进行“减配”,因此“一刀切”限价实际上会伤害到买楼群众的利益,“因为可能拿到的房子会存在瑕疵。”
业内人士认为,如今海口的住宅供地供不应求,供应规模过小等,而群众购买需求很高。“我们供的地不足以满足这些需求,供地结构不平衡,进而导致"捂盘惜售"行为的发生。”他说。
如何解局?“企业当然不能"捂盘惜售",但同时政府要有积极的措施,尽快放松"一刀切"的限价政策;此外,应当增大供应结构,应增加可市场化销售的住宅供地,对于群众来讲,就有更多的房子可以买,自然而然也解决了供需矛盾问题。”这位业内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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