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代办驾考资格为由骗钱 一被告人犯诈骗罪被海口美兰法院判刑8年5个月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何海东通讯员王倩)被告人高某才以能够代为快速办理驾驶员资格考试为由骗取他人财物。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公开进行审理,一审以高某才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5个月,并处罚金80000元;并责令高某才退赔陈某166000元,退赔王某70000元,退赔苏某10000元,退赔卢某28000元,退赔陈某方9000元,退赔卢某辉10000元,退赔王某俊7000元。
据了解,2012年至2015年6月份期间,高某才以能够代为快速办理驾驶员资格考试为由骗取他人财物,用于网络投资,其具体诈骗犯罪事实为:高某才以能够代为快速办理驾驶员资格考试为由,于2012年至2014年期间,在海口市美兰区三亚下街、海口市龙华区金盘路金盘广场等地,骗取被害人陈某、王某财物共计236000元;此外,高某才继续以能够代为快速办理驾驶员资格考试为由,于2014年6月在海口市龙华区金盘广场附近,骗取被害人苏某10000元;于2014年8月24日在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中山南路附近,骗取被害人卢某28000元;于2014年9月在海口市美兰区长堤路好声音KTV附近,骗取被害人陈某方9000元;于2015年4月26日在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88号附近,骗取被害人卢某辉10000元;于2015年5月在海口市美兰区三亚下街附近,骗取被害人王某俊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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