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注销土地证和补发不动产权证的通告
海资规琼山〔2021〕123号
陈奕红向我局申请办理土地证遗失补发业务,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云定东四横街25号,面积为97.2㎡。经查,陈奕红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1999-10-0018$)已于2021年1月21日《海南日报》A13版登报挂失,现我局通告注销该证,上述土地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对此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见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琼山分局提出书面申诉,逾期则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补发上述宗地的《不动产权证》。
特此通告。
联系人:周日伟电话:65621655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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