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法院执结两起借贷纠纷案 被执行人一次结清330万元案款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杨希强通讯员毛雨佳)近日,海口市龙华区法院成功执结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案款共计330万元,及时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陈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两案的民事调解书生效后,陈某未按约定向刘某履行生效调解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两案标的合计为330万元及利息。
2020年1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有一处与配偶共有的位于海口市秀英区的不动产,并在多家公司有股权登记信息。案件承办法官立即制作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材料,裁定强制查封、冻结上述财产,并安排干警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执行裁定书。收到执行裁定书后,被执行人陈某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未履行债务并非其本意,只因当下资金周转受阻,请求宽限履行时日,暂缓强制执行。该项请求征得申请执行人刘某同意后,执行法官结合实际情况,给予陈某一个月的履行宽限期。期限届满后,陈某依然未如期履行。执行法官果断将陈某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某不动产的首次查封执行案件移送龙华区法院不动产处置组,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等待不动产处置后共同分配处置款。财产处置期间,陈某多次联系执行法官,以各种理由意图拖延执行。鉴于陈某屡次违背承诺,执行法官严肃向其表示,除非一次性履行完毕,或在已支付大部分案款的情形下与申请执行人刘某达成和解协议,否则不停止对其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2021年4月,执行法官了解到陈某常年在外经商,有众多商业合作伙伴。鉴于在商业合作中,合作者信誉尤为重要,执行法官决定拟通过媒体平台,对陈某拒不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的信息进行推送曝光,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一人失信人人皆知。陈某在得知此消息后,立即联系执行法官,表示其愿意立刻履行债务。随后,双方当事人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执行和解,约定陈某一次性向刘某履行两案案款合计330万元后,刘某放弃其他执行请求。现陈某已如约履行,两案均执行完毕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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