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专项行动培育 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将在海口试点
本报5月27日讯(记者陈歆卓)记者从海南省民政厅获悉,该厅近日印发《海南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明确通过实施一批项目计划和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推动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中更好发挥作用。
《方案》明确,引导居(村)民根据本地风俗、个人兴趣爱好等成立文体娱乐类社区社会组织,指导其在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娱乐等社区居民活动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方案》提出,到2023年,全省各市县社区社会组织在结构布局上得到进一步优化,服务各类特殊群体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居民通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生活、享受社区服务更加广泛,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感知度和认可度进一步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成为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
实施时间
2021年5月至2023年12月
培育发展、能力提升、示范引领
三个阶段
试点工作
将选取海口市、三亚市开展试点工作,推动建设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平台,发挥孵化培育、示范引领、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重点培育
重点培育发展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育幼服务、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维权服务等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推动其主动融入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
优先培育
优先培育具有乡村振兴功能的社区慈善组织,鼓励发展特殊群体救助、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社会普遍关注领域的社区慈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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